2020年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5-12    阅读数:474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部署,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制定2020年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化建设水平

1.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数字政府改革,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按照《广东省信用信息归集规范》要求,做好信用信息在政务大数据中心编目挂接和归集共享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通报制度,定期评估并通报各区县和各单位归集上报数据的数量、质量等情况,并作为法治广东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县和各单位分别负责)

2.优化升级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进一步优化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功能模块,提升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网站服务功能,完善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四大信用库,深度挖掘分析企业信用数据,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3.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鼓励各区县和各单位探索建立重点领域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可操作的行业信用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区县和各单位分别负责)

4.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推行省联合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各区县和各单位在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等工作流程中,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与应用,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查询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区县和各单位分别负责)

5.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研究构建符合我市特点的公共信用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并将评价结果试点应用到部分行业监管系统,辅助行业单位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各区县和各单位利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综合评价结果,结合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有关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各区县和各单位分别负责)

6.探索实行信用承诺制。探索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查、行政审批等事项中实行信用承诺制,对申请人作出信用承诺的,简化、便利事项办理,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牵头)

7.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流程,积极引导已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线申请信用修复,同步开展市级信用门户网站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积极构建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推广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全面提升企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8.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策落实兑现,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等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以及基层政务诚信建设,严肃惩戒政务失信行为。(各区县和各单位分别负责)

9.加强城市信用监测。对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进行细化,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强化推进落实,加大信用制度、信用优良事件公开力度,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记录归集工作,及时报送信用指标数据,加强督导督查,加快推进区(县)城市信用监测工作,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分别负责)

10.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11.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任务部署,持续开展20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明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别负责)

12.继续推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继续密切跟进国家有关创建工作的新指示和新要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以创促建,主动对标先进,针对具体指标,逐一查找差距,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争取我市早日进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列。(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区县和各单位分别负责)

13.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载体,持续组织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大力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加强诚信文化和信用知识宣传教育,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环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

14.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建设。积极引入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推动发展征信、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信用服务。发挥协会商会作用,鼓励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培训、诚信宣传等,加强行业自律,协助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民政局、市信用协会牵头)

增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5.发挥信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用。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生的非主观恶意、暂时的失信行为,可不记入失信记录,可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建立疫情防控领域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加快办理。(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有关行业主管单位牵头)

16.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推广应用国家和省信易贷平台,加大信易贷的推广力度,创新开发抗击疫情相关信贷产品和服务,开通抗疫贷款绿色通道,全面提升获得信贷水平,大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效。(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金融工作局、汕头银保监分局牵头)

17.培育发展信用经济。探索开展信易+消费项目,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创新消费模式,扩大消费需求。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相关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信用调查、信用咨询等产品和服务,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牵头,各区县和各单位分别负责)

完善信用工作保障机制

18.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作用。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各区县和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推进,特别是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切实承担本行业信用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信用建设工作合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区县和各单位分别负责)

来源:信用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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