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胜彬酸菜鱼”被查 “生鱼”产品涉嫌有毒有害食品
发布时间:2017-08-22    阅读数:1696

  本报讯 近期,网上流传关于金平区东厦路76号饮食店被查获涉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各类信息,引起市民们的广泛关注。昨天,记者就该事件采访市食药监部门。

 

  日前,金平区食药监局在加强对餐饮及食用农产品的日常监督抽检中,对金平区东厦林胜彬餐饮店经营的“生鱼”产品进行抽检,检验发现呋喃唑酮项目不符合农业部235号公告的要求,本次抽样检验不合格。金平区食药监局依法依规对涉案食品进行复检,对当事人进行行政立案调查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部门调查后发现,这家餐饮店法人代表是林某莉,但实际经营、管理、采购是她的丈夫林某煌,据了解,林某煌曾于去年11月开始从金平区某水产行购进食材“生鱼”。事发后,金平公安分局迅速对该店进行查处,发现店主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据市药检所药品安全专家介绍,呋喃唑酮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药物长期使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在本案食物中呋喃唑酮代谢物的检出值为0.8μg/kg,远小于该药物作为人用抗生素的口服剂量。这类药品微溶于水,遇碱降解,如果是少量单次摄入,问题不大。由于该店知名度较高,相关信息经各媒体发布后引起了部分市民恐慌。

 

  “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关心、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食药监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汕头·文明城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系列行动,继续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非法添加等进行重点监测,一经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流入群众的餐桌上。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人员,市食药监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移送一宗。对食品抽检结果,市食药监部门将及时在网上公开公布。

来源:汕头日报

 

上一篇 下一篇
投诉信箱 | 协会简介 | 会员加盟 | 协会宗旨
主办:汕头市信用协会
技术支持: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14088090号-1